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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校区手工艺实验设备设施更新项目动力电缆安装项目招标公示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8:17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手工艺实验设备设施更新项目动力电缆安装项目

施工内容:电缆整根穿管敷设安装,含配电室接续,必要的地面(含水泥地面)挖掘和原样恢复,智能表安装,配电箱供电线路安装,卫生清理垃圾外运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铜质接线夹、线鼻子、连接管等电缆施工辅件,相关土建改造)

预算金额:40000元。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安装完毕试运行合格,一次性付清。

合同履行期限:5日历天,以采购人开工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质保期:两年

施工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项目联系人:   陈强    电话:0531-89626153

竞标原则:一次性(无特殊情况),最低价中标原则。

公示时间:9月11日-13日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3日9时

二、投标人同时具备如下资格要求

机电安装或电力工程施工资格,含电缆安装总包等资质。

三、项目其它要求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成交供应商进入施工现场后,认真落实安全施工制度措施,施工过程中若出现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施工过程中造成采购人的物品和设施损坏, 竣工后由成交供应商恢复原貌或照价赔偿。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应考虑学校正常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学校活动或其他活动

供应商所用的材料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 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出厂证明、合格证。进场前材料质量、品牌符合国标必须经采购人或监理单位验收认可, 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对承包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具有监督、审核、否决权。

不予结算的情况:供应商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合格的隐蔽项目、施工工艺达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无采购人签证供应商单方认为追加变更的项目。

对招标文件、施工方案的解释权给采购方。投标文件中和采购方招标文件不相符不统一的,视为无效条款。

合同期限内供应商拖欠工人的,采购方暂停向供货商付款,具有从工程款支付劳务费的权利。

四.施工报价方案(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