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佛山校区礼堂管理办法
一、礼堂的使用范围:主要供全院师生员工大会、文艺汇演、报告会等以及院领导批准的其他会议、活动使用。
二、凡使用礼堂的部门,须提前两天下载并按照规定将填写好的《千佛山校区礼堂使用审批表》交后勤管理处校园管理中心,以便统筹安排使用。
三、领导审核。《千佛山校区礼堂使用审批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分管校领导签字。
四、使用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工作方案,设立安全责任人,经保卫处通过,方可举办活动。
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凡使用礼堂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整个安全工作,如防火、人员引导、道路畅通、秩序维护等。
六、各部门使用时除音响、灯光设备、桌椅外,其他所需的设备自行准备。
七、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须与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联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并在《千佛山校区礼堂使用审批表》上签字。
八、使用部门做好使用前、使用后的保洁工作。
九、安全使用礼堂的设施、设备等公物,禁止在桌椅、地面、墙壁上乱粘乱划,毁坏物品者,照价赔偿。
十、管理人员须认真填写礼堂使用记录的各项内容,以备检查。
千佛山校区礼堂使用审批表.doc